一.实验记录的基本概念与要求
实验记录是科研和实验过程的原始、真实的反映;是培养科研人员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和进行规范科学实验的重要内容,是科学研究真实性和可信度的有力证明材料。
二.实验记录的意义
培养和锻炼科研人员严谨、认真、求实的学风和科学态度。
三.具体要求:
1. 实验记录必须用统一的记录本、以碳素笔或钢笔认真地写,如实地记录实验研究的全过程。简单说就是:写什么,就做什么;做什么,就按照写的做。
2. 实验记录应对包括实验时间、地点、条件、对象(材料)、设备仪器、试剂、技术方法、实验结果等内容一一进行详细记录,按照记录应当能有效地进行实验的重复。进行问卷调查或现场座谈工作也应进行相应记录。
3. 实验仪器或电脑打印的图、表等数据资料也应附在记录中。
4. 实验记录必须保持它的原始性,不允许将原始记录记在草纸或其它本子上,再抄录在记录本上,更不允许“补做”(即记录只能当时,当天时效性)实验记录。实验记录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研究生不得进行论文答辩,工作人员年底考核,不给考核,不参加任何评优。
5. 记录若要求存入科研档案者,应由学校科研处或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机构课题组出具证明并将原件存课题组,复印件上交。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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