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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研究人员守则

发布日期:2021-10-15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研究人员守则

1、进入实验室研究人员必须具有齐备的入室手续。

2、实验室研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开放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义务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3、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日常活动(如学术交流、卫生及安全值日等)。并做好记录工作。

4、实验室研究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仪器、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用,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试剂、器材。实验室研究人员不得开展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

5、实验室钥匙为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和研究室的通行证,不得自行复制和转借。钥匙的持有者应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各室的临时辅助人员必须在实验室连续工作半年以后,由课题负责人作保,方可持有钥匙。担保人员应对该临时人员在实验室的活动负责。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凭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上岗证使用仪器设备,贵重仪器使用后登记,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

7、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自己的物品用毕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后果自负。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

8、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如测量仪器等)需经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9、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化学品)。对用过的凝胶、有害试剂、传染性材料和同位素及其污染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在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相关仪器,不准戴手套开启冰箱、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开关实验室大门等,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一旦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或特殊处理。实验废弃物按类别分别到入不同的污物桶内。随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如若违规,严肃处理。

10、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11、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向下水槽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

12、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关灯锁门。易燃物品勿靠近电炉。

13、发现违反规定者,第一次警告本人,第二次在中心实验人员QQ群通报批评,第三次通知其导师或课题负责人并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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